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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23.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23.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 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 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 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 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 于 30 人。
23.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装修装 饰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标准
23.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23.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 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 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 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 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 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 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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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24.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4.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 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 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 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 管道工、通风工、焊工、起重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24.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机 电安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二级资质标准
24.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4.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其中 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 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 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24.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8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 安装工程 2 项,工程质量合格。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三级资质标准
24.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24.3.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 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 料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 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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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25.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 3000 平方米。
25.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 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25.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 6 项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6000 平 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标准
25.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25.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 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 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8000 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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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26.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6.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结构、风景 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 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 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且人员齐 全。
26.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或某 1 类的 2 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体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标准
26.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6.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 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2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 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 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2 人,且人员齐 全。
26.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或某 1 类 2 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体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可承担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 程,国家级 200 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标准
26.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26.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 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 级以上职称不少于 3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 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 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9 人,且人员齐全。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可承担建筑面积 400 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 程,省级 100 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注:
1.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木结构、砖 石结构)利用传统建筑材料(砖、木、石、土、瓦等) 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含亭、台、塔等)工程, 以及部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
2.古建筑修缮工程是指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和现代 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对古建筑的复原、加固及修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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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 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27.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27.1.2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 计不少于 8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市政公用工 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 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 30 人;具有高 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 人,起重作业操作 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2 人。
27.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带 250KVA 以上 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 明工程 3 项;
(2)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 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 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 3 项;
(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 5 万盏或景观 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1 万 KW。
可承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标准
27.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7.2.2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 计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 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 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 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 15 人;具有高 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2 人,起重作业操作 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1 人。
27.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 且必须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带 160KVA 以上的 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 工程 3 项;
(2)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 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 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 3 项;
(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 3 万盏或景观 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0.5 万 KW。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 1200 万元的城市与道 照明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标准
27.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
27.3.2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 计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 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 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 12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 600 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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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28.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7200 万元以上。
28.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 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 不少于 20 人。
28.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面(不少于 2 层且厚度 10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2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 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 3 亿元以上。
28.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2 台;
(2)摊铺宽度 12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5 台;
(3)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5 台;
(4)各型压路机 12 台;
(5)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5 台。
可承担各级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标准
28.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
28.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15 人。
28.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 5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0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完成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 1 亿 元以上。28.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6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300 吨/ 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1 台;
(2)摊铺宽度 8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 台;
(3)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3 台;
(4)各型压路机 8 台;
(5)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3 台。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标准
28.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8.3.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8.3.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5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摊铺宽度 4.5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1 台;
(3)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1 台;
(4)各型压路机 3 台。
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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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29.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29.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 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20 人。
29.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 100 公里以上;
(2)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 3 亿元以上。
29.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5 台;
(2)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4 台;
(3)各型压路机 15 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 备 5 台;
(4)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5 台;
(5)9 立方米空压机 3 台;
(6)2 立方米以上装载机 5 台;
(7)25 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可承担各级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 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标准
29.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400 万元以上。
29.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29.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 100 公里以上;
(2)累计完成三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 1 亿元以上。
29.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3 台;
(2)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3)各型压路机 8 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 备 3 台;
(4)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3 台;
(5)9 立方米空压机 2 台;
(6)2 立方米以上装载机 3 台;
(7)25 立方米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
可承担一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 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标准
29.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29.3.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29.3.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2 台;
(3)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1 台;
(4)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2 台;
(5)各型压路机 4 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 备 1 台;
(6)2 立方米以上装载机 5 台。
可承担二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 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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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公路安全设施和 公路机电工程 2 个分项,每个分项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0.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30.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 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 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0.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 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 3 项以上)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 300km 以上(其中标线、护栏、隔离栅施工里程均不少于 60 公里)。
(2)累计完成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合同额 5000 万元 以上。
30.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 2 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 8 台;
(3)放线设备 2 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 2 台;
(5)涂层测厚仪 2 台;
(6)打桩机 10 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2 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 2 台;
(9)经纬仪 2 台;
(10)水准仪 2 台。
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 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0.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30.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 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12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0.2.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 1 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 4 台;
(3)放线设备 1 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 1 台;
(5)涂层测厚仪 1 台;
(6)打桩机 5 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1 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 1 台;
(9)经纬仪 1 台;
(10)水准仪 1 台。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 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30.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
30.3.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 计不少于 10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 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20 人。
30.3.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 质量合格。
(1)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 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 300 公里以上。
(2)完成 3 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合同额 2 亿元以上。
(3)完成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 程单个项目里程 100 公里以上的施工和 2 座以上大于1000 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
30.3.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RCL 测试仪 4 台;
(2)线缆测试仪 4 套;
(3)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 4 套;
(4)串行数据分析仪 4 套;
(5)通信测试分析系统 4 套;
(6)混合信号示波器 2 台;
(7)光纤熔接机 2 套;
(8)光功率计 2 套;
(9)光衰减器 2 套;
(10)数字万能表 2 套;
(11)CATV 测试验收仪 2 套;
(12)多用表校准仪 1 台。
可承担各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 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 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 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 的施工及安装;公路桥梁及隧道工程健康监测、通风、 通信管道等机电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30.4.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30.4.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 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 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 不少于 1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0.4.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RCL 测试仪 2 台;
(2)线缆测试仪 2 套;
(3)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 2 套;
(4)串行数据分析仪 2 套;
(5)通信测试分析系统 2 套;
(6)混合信号示波器 1 台;
(7)光纤熔接机 1 套;
(8)光功率计 1 套;
(9)光衰减器 1 套; (10)数字万能表 1 套; (11)CATV 测试验收仪 1 套; (12)多用表校准仪 1 台。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 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 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 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 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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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3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31.1.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7 人,通 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专业高 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 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40 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 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50 人。
3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4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铁路通信光(电)缆 1000 条公里以上设备安装;
(2)累计铁路电气集中道岔 600 组以上信号工程;
(3)累计铁路自动闭塞 400 公里以上信号工程;
(4)累计铁路电力线 600 公里以上及变电所(站) 安装工程。
可承担各类铁路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施工。
二级资质标准
3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31.2.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工程专 业高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 少于 25 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 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30 人。
3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 4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铁路通信光(电)缆 300 条公里以上及 设备安装;
(2)累计铁路电气集中道岔 300 组以上信号工程;
(3)累计铁路自动闭塞 200 公里以上信号工程;
(4)累计铁路电力线 300 公里以上及变电所(站) 安装工程。
可承担 100 公里以下Ⅰ、Ⅱ、Ⅲ、Ⅳ级铁路通信、 信号及电力工程施工。
三级资质标准
31.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500 万元以上。
31.3.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专业高 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 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 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可承担 50 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通信、信号 及电力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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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32.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32.1.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 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5 人,机械 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铁路运输专 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 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40 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 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50 人。
32.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累计承担过 1000 公里以上机械铺轨架梁工 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可承担各类大中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
二级资质标准
32.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32.2.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 道工程、机械工程和铁路运输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 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可承担 50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100 公里以下既有线改造以及Ⅱ、Ⅲ、Ⅳ级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