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25
作者:
汇成财税
来源:
汇成财税
税务伴随着一个企业“出生”到“销亡”。从企业设立、经营到注销,从股权结构到经营期间的税收优惠,再具体到一份合同、一张发票,税务围绕着企业的全周期和全产业链。
如何帮助企业控制税务风险,保证企业的合规经营?
如何通过降低成本创造价值,实现财富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8月21号-22号,《首席税务官高端特训营》线下课程在成都正式开课,本次课程以大数据税务稽查如何挖掘股东财富涉税漏洞为主题,进行了深入透彻的讲解,内容涵盖税收战术、税务游戏规则等思维,紧跟企业发展需求,重新定义大数据税收,得到了大家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课程花絮
课程评价
徐老师深入浅出的分析和传授,让我对税收规划的方法论、底层逻辑有了更深的认知,希望以后能够有更多机会,多多交流一起成长。
我做了多年财务工作,这种学习方式也是第一次,学到了很多原来不知道税务机关处理问题的方法,这种场景讲课方式非常好,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专业的税收方法和处理业务的技巧。
课程内容非常专业,收益很大,尤其是两个老师同时授课的方式,通过问题征纳问题辩论互动,从中学到了许多的专业技能。
课程形式内容都非常好,尤其是场景模拟税务稽查的方式,从中学到了许多的精准的税务知识,这种现场模拟税务稽查到企业查账的授课方式真的是太好了。
课程交流
徐箐老师与来宾畅谈税收教育市场未来发展以及企业股东对税收专业度的要求
零距离交流,解答问题,课程间隙中为学员进行业务交流。
总裁首席税务官高端特训营打破原来传统授课方式变为场景体验,大家都很投入。
课后讨论
受理企业税务问题检测,发现该企业账务账面与2015年、2018年分别有两项业务反映,是企业股东将家庭汽车和房屋转到了企业的名下,企业财务将其房屋与汽车在财务账面记录是股东自用资产。并对其相关费(过户费等)计入企业管理费进行税前扣除,并按照资产原值提取了折旧。
问:这种处理到底是避税还是增加税收?
【答: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首席税务官高端特训营首届成都站圆满收官!
欢迎所有愿意成为具备税收专业技能的税务官,参加到由资深税务执法专业阅历的税务工作者组织的高端特训营中来,在通过与国内企业高管和老总结识,思维碰撞的同时,获得不一样的收获和操作税收技能的快速提升。
欢迎各行业企业老总、企业管理者、财务会计、律师、财务公司及其他税收爱好者积极参与,掌握前沿知识,培育战略思维,首席税务官高端特训营精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