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6/3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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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销售单位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本公告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但尚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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