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窗口

投资注册热线:028-86763675
财税服务热线:028-86763675
审计验资热线:028-86763675

锦江成华片区

028-86763675

武侯高新片区

028-86763675

金牛青羊片区

028-87673675

郊县其它片区

028-86763675

服务监督电话:028-86262222

4000-558-959
服务项目 “汇成”为创业公司提供一站式服务,让繁锁的流程简单化,陪伴您轻松创业!
政策动态 > 返回走进汇成

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2 作者: 来源:

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汇聚正能量,成就新未来。成都汇成财务代理记帐有限公司为您提供最新的财税资讯:

20141020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精神,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11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11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11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四、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本通知第一至三条规定之外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问题,继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411执行。

 

客户至上、服务第一、专业规范、追求卓越,成都汇成财务代理记帐有限公司在青羊、武侯、金牛、龙泉各有分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严谨的代理记账等专项服务,为客户量身打造适合公司发展需求的各类财、税服务

总 部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568号摩根中心30楼        电话:028-86763675    028-86763676    028-86763677                               

蜀ICP备14016754号-4 
 服务器托管提供商:人文网  COPYRIGHT 2010 shengxin pa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