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12 作者: 来源:
汇聚力量,成就明天。成都汇成财务代理记帐有限公司为您提供最新的财税资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2月6日颁发的于2013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汇成财务代理记帐有限公司解读:
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公告中的畜禽是指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中规定的农业产品。
客户至上、服务第一、专业规范、追求卓越,成都汇成财务代理记帐有限公司在青羊、武侯、金牛、龙泉设均有分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严谨的代理记账等专项服务,为客户量身打造适合公司发展需求的各类财、税服务。
总 部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568号摩根中心30楼 电话:028-86763675 028-86763676 028-86763677
蜀ICP备14016754号-4 服务器托管提供商:人文网 COPYRIGHT 2010 shengxin pawn.